12月28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我市主持召开了《盐城市市区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2017-2030)》(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等部门,以及盐都区、亭湖区、开发区和城南新区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盐城市城管局的背景情况介绍和《规划》编制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方案汇报,审阅了《规划》材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正确,规划原则和目标基本合理,内容大体完整,基本达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编制的要求,规范了盐城市市区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提高了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和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健全和完善了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体系,在分析与评价建筑垃圾产生和处理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收运体系、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厂等处理(处置)设施,做好相应政策保障,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和盐城实际。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规划》,并提出加强基础调研,补充和完善盐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分布和发展情况,合理预测建筑垃圾产生状况;明确建筑垃圾的种类与定义,根据不同来源,合理划分建筑垃圾种类,明确源头减量、分类收运、有效利用和规范处置的方式和措施;要提高规划的研究深度,优化相关规划指标,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上位规划和政策的衔接,结合盐城市静脉产业园、现有调剂场等现状,进一步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目标、产品出路和效益分析,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