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市亮化与户外广告管理中心
市区五块公益广告牌维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分散采购计划,盐城市城市亮化与户外广告管理中心就市区五块公益广告牌维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市区五块公益广告牌维护
二、项目说明:
(一)项目实施内容
1、市区建军路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南角、世纪大道与天山路交叉口路北、解放路陆公祠北侧等五块公益广告牌的维护,包括金属结构除锈、金属面银粉漆、版面及钢材更换、照明灯具更换、垃圾清运等,具体数量、维护地点及维护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发包人要求为准,其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要求,其施工工艺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要求。
(二)项目实施要求
1、本维护项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承包人须负责广告牌的维护、保养工作。如质保内广告牌大批量出现生锈等非人为损坏,则没收其质保金,承包人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如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无法按期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3、投标报价应是投标人在承诺的质量合格目标和工期目标内为完成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招标工程范围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直接和间接成本、利润、税金、总承包费、风险费、材料损耗、劳务、垃圾集中堆放、成品保护、安全、材料设备测试、工程验收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
4、投标人以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价为前提,在最高限价(下浮率)的基础上确定投标价,盐城市城市亮化与户外广告管理中心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价、标底价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是指中标价和标底价同时扣除标底价中其它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费用、暂估价材料费及其上述各项的税金后所确定的下浮率。因采购人提供的标底价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实结算下浮。下浮率均按中标下浮率执行。因工程需要的特殊材料、设备(漏项或新增)由施工单位提供样品,经盐城市城市亮化与户外广告管理中心确认后,组织审计询价确定,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5、按照中标下浮率和标底价中的综合单价同比例平均下浮确定投标综合单价,中标后竣工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采购人保留单方面对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最终按经审计的工程量结算。
(三)结算方式
1、工程竣工结算价=(分部分项工程预算价+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费用)*(1-中标下浮率)+规费+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预算价优先执行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标底价,缺项部分按实重新组价。措施项目标底价按采购人提供的标底价不调整。规费及税金按规定费率计取。其中,由承包人代交纳的相关规费等费用,在最终结算时凭缴费发票进入结算总价中。
2、新增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预算价,人工费及取费标准按本工程订立合同时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预算书中的标准,材料价格执行施工期限间《盐城工程造价信息》的平均价。
3、材料暂估价和新增特殊材料由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市场询价签证,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签证的材料价格不下浮,另计取2%的采保费。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和采购人对工期(越快越好)、质量(合格)等的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务必至施工现场进行认真仔细的查询、踏勘,对可能影响承包价的各项因素充分考虑,并且对于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可预见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充分考虑进投标报价中。施工中,不能因上述查询不深入、踏勘不细致等,向采购人提出追加任何费用。
5、付款方式:所有广告牌维护完成并验收合格经跟踪审计单位等方面审计审核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10%作质保金待质保期满(1年)后一次性结清。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
四、谈判文件(公告)发放(获取):
发放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如确定参加投标报价,请必须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如实填写参与投标及项目现场踏勘确认函(附3:统一格式),并按要求传真回复和确认,传真:0515-86668021。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城管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发放方式:网上下载,网址:盐城城管网
(http://www.afantm.com/)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24 日15:00时前将报价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盐城市城市亮化与户外广告管理中心广告科(盐城市市区庆南路9号,垃圾中转站二楼,联系人:陈钰沁 0515-86668031)。(不接受传真报价)。
六、谈判响应文件构成:
谈判响应文件共需2份,应包括:
1、投标报价表(附2:统一格式)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谈判及成交原则:
1、谈判报价原则上分两轮进行,即谈判开始前报价(按本采购文件报价表的格式填报并加盖公章)及谈判结束后最终总报价(该报价将作为评审确定成交的依据)。若谈判小组认定谈判过程中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等远远低于谈判预期,可以根据需要增加一轮中间报价。
2、谈判小组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最终总报价最低”的成交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
八、采购联系:
联系人:陈钰沁 电 话: 18361617999 0515-86668031
附1:公益广告牌维护工程量清单、标底
附2:公益广告牌维护项目报价单(统一格式)
附3:参与投标及项目踏勘确认函(统一格式)
盐城市城市亮化与户外广告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0日